1.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广义的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为实行刑罚权的全部诉讼行为。狭义的刑事诉讼是专指审判程序而言。
2.它的特点是: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诉讼“模式”)下进行。
(6)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