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制度是城市居民依法实行群众自治和直接民主的制度。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按照做市居民委员会组织脚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有六个方面:
一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是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是调解民间纠纷;
四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是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是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