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冲突的破坏性功能放大,从而减少或化解冲突,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谈判。谈判实质上是一种交易,一方先提出建议和要求,另一方作出评估和反应,反之亦然,直至达成协议。
(2)设置超级目标。当对立双方的目标不可调和时,可以考虑有没有设置双方一致的、更高层次的目标的可能性。
(3)第三方介入。在矛盾陷入僵持层面时,引入第三方力量有助于缓和紧张态势。第三方可民主充当调停者、协调者或仲裁者的角色。
(4)结构调整。一种办法是对个别人员实行调整,把在冲突中起关键作用的人调离或者撤换。另一种办法是作机构重组,对人员、职责、资源等重新配置;或者设置一个综合领导,让冲突各方归并到其属下由其协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