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工作的组织形式,是指在社会组织内部围绕文书工作的活动程序,各部门之间的分工方式。
(1)目前在我国各类社会组织中,文书工作基本上采用三种组织形式:
①集中式。指一个社会组织的全部文书工作,除部分的撰写与承办由有关职能部门承担外,其他文书工作的活动程序都集中在中心机构,即办公厅(室)进行。
②分散式。指一个社会组织的文书工作分别由其办公厅(室)与各职能部门及其专、兼职文书人员承担。
③复合式。指在一个社会组织中同时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组织形式。
(2)选择和确定文书工作的组织形式的主要依据是:
①社会组织的规模。大中型社会组织内部机构层次较多,中心机构难于直接控制整个组织文书工作的具体情况。因此,宜采用分散式。相反,小型组织则宜采用集中式。
②社会组织内部机构的驻地情况。驻地分散,中心机构难于集中控制文书工作过程,所以适宜采用分散式。相反,驻地集中的则宜采用集中式。
③社会组织收发文书的数量。收发文书数量较多的社会组织,中心机构难以包办全部文书工作,因而往往采用分散的组织形式,形成文书数量较少的则宜采用集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