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平行公文要另起一行定格书写。
下行公文要落下书写。(落下的位置有三种:一种是在正文结束后次行,与致达语一起落底书写,与正文的最后一个字相齐。一种是把收文者移到正文前一行,冠以“令”或“批”字样,偏下书写。一种是放在成文日期之后,另起一行落底书写。)
(简答题)
阐述清代、民国时期不同行文方向(行移方向)的旧公文中收文者位置的变化。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阐释民国时期通知的设置和行移属性。
(简答题)
简述民国时期通知的设置与行移属性。
(简答题)
试阐述民国时期呈文在不同阶段的用途变化,及其与短暂设置的上行文种详、禀、状之关系。
(填空题)
元代,()、()、()三种行移方向的牒并用。
(单选题)
民国时期上行公文沿袭古文写法,在收文者后所缀“台下”类字样,表示行文对象为()
(简答题)
阐述民国时期批(或批答)的用途变化。
(简答题)
阐述民国时期的呈文及其基本用途。
(多选题)
民国三十一年后的国民党政府时期,下级对上级、人民对机关行文,可以用()
(简答题)
阐述民国时期的布告文种与示、告令、通告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