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权是作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一种所有权形式,是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所有权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法保护的特点:
1、国有财产受到侵犯后,民法赋予国有财产的管理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请求不法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权利,从而保护国家所有权。
2、民法对国有财产的保护,不仅注重静态的财产关系,而且更强调对动态财产关系的保护。
3、由于民事关系广泛渗透于国家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之中,民法通过对企业经营权的保护,以及保护承包、租赁等具有债的性质的关系,能够强化对国有财产的合理利用,保障国有财产的有效增值。
(简答题)
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及民法保护的特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