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收。
2、签收。
3、拆封。
4、清点。
5、分类。
6、收文登记。
7、摘要。
8、提要。
9、拟办。负责文件处理的秘书对收来文件提出初步的处理建议,供领导人在批办时参考。需要拟办的文件,一般是上级机关主送本机关并需要贯彻落实的文件;本机关所属部门或下级机关主送本机关的请示性文件;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主送本机关需要答复的文件;重要的机密文件等。
10、批抄。
11、批办。
12、传阅。
13、催办。
14、承办。
15、办复。需要办理的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对来文机关做出答复。它体现收文处理的最终结果。可用复函的方式。
16、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