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
相同点:①二者性质相同,都是特别程序;
②均体现了债权人待遇公平的原则;
③程序开始的法律效果是一致的,即与债务人财产有关的一切民事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中止。
不同点:①宗旨不同。重整在于挽救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而破产则旨在公平地将债务人的财产分配给债权人。
②程序开始的原因不同。重整原因较之破产原因宽泛。
③程序启动的因素不同。破产程序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以法院职权宣告为例外;重整程序的启动实行完全的当事人申请主义。
④自治机关不同。破产的自治机关是债权人会议,而重整的自治机关是关系人会议;
⑤效力不同。重整的效力大于破产清算。
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
相同点:①程序目的相同,均为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破产分配而设;
②程序性质相同,均为强制性集体程序;
③程序开始的原因相同,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
不同点:①目标不同。和解重在清偿,重整的目的则在于拯救企业。
②适用对象不同。和解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及合伙;而多数国家的重整制度均以公司为特定的对象,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
③申请人不同。和解只能由债务人提出申请,而重整的申请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会。
④效力不同。重整的法律效力高于和解。
⑤措施不同。重整的措施较之和解丰富得多。
⑥自治机关不同。破产程序和清算程序的自治机关都是债权人会议,而重整程序的自治机关为关系人会议,其组成人员除债权人外,还有股东。在工作程序上,债权人会议决议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关系人会议决议问题是采用分组表决的方法。
(简答题)
试分别比较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重整与破产清算制度比较说法错误的是()。
(多选题)
下列有关重整与和解制度的比较,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题)
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均可避免债务人进人破产清算程序,但两者也存在不同之处,下列关于两者不同之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下列各项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是()。
(简答题)
什么是和解制度,什么是重整制度
(简答题)
简述重整的概念及其与清算的关系。
(简答题)
重整制度的理论根据?
(简答题)
试述重整制度的法律特征。
(单选题)
下列关于重整制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