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鼓,检两院与唐代的匦使院相比较,有如下不同:
1,宋代的中央信访机构分为两个各自独立,层次不同的部门,鼓院为初级部门,检院为高级部门。吏民须先投书初级部门,遭拒绝或不满其处理结果,可再投书高级部门,这就给上诉者多了一个申诉的机会,不致被一个部门所压制。
2,武则天鼓励吏民投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打击政敌;宋代设两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皇帝直接了解下情,这就扩大了信访工作的范围,增加了它的作用。
3,唐代匦使院隶属中书省,宋代两院隶属门下省,门下省是皇帝的近侍组织,故就隶属关系而言,宋代两院更亲近于皇帝。
4,宋代两院的工作已有了规章,这些规章的制定,使处理上书的手续有了条理,有利于提高效率。总之,宋代的信访机构处理比唐代有明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