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产品价格的提高,使农民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向非农产业进行投资的能力。
第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仅使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更加突出,而且允许乡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自由流动,从而为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条件。
第三,党和政府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同时发展,从而为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条件。
第四,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处于计划外领域的乡镇企业组织有了越来越广阔的生存、活动空间。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乡镇企业组织得到了迅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