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补救性质的程序。
2是特殊纠正程序。
3由特定主体提起。
4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5程序的性质不同。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两个独立的审级,而再审程序不是一个独立的审级,对案件进行再审既可能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也可能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6审理的法院不同。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不同,二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只限于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而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包括凉审法院和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
7裁判的效力不同。依第一审程序作出的裁判,当事人可以上诉,依第二审程序作出的裁判,是生效的裁判,而依再审程序作出的裁判能否上诉取决于再审时所适用的具体程序。
(简答题)
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一审、二审程序由何不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