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社会主体参与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生活条件,是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首要作用。无论个人还是组织,参与社会生活都需要有基本的社会生活条件。
(2)满足社会主体所参与的物质社会生活的必要需求,为社会主体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之类的活动提供一般准则,是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又一重要作用。
(3)为社会主体的精神社会生活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这种精神社会生活正常和有效地运行和发展,同样是法在社会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4)将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技术规范法定化,使其成为法律规则,从而更好地为社会生活服务,也是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作用。
(5)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也需要法为其服务。
(6)社会生活和国家生活是经常地和大量地交织在一起的,比如,国家在组织或干预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活动,就既是国家生活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这种交织在一起的社会生活,同样是法对其发挥作用的重要对象。
(7)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法对社会主体和他们置身于其中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社会的统治者或主导者用来统治、控制、管理或服务社会生活的方式是多样化的,发挥法的作用则是其中特别重要的一种方式。通过法对社会主体和社会关系发生影响,比之通过其他许多方式对社会主体和社会关系发生影响,有明显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