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案例:基本案情:杨某在1998年至2010年先后担任某县支行副行长、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从该行贷款客户孙某处借款转借给戴某等人使用,从中牟利。主要为:2008年至2009年间,杨某发现尚有一张戴某2004年借款10万元没有归还的借条,遂以多次为孙某贷款给予关照为理由,让孙某承担该笔借款损失,在2009年底归还孙某借款时,对其中的10万元未予归还直至案发。
损失及影响:
(1)对企业的危害。企业采取寻租的方式,使自身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于其他竞争者更容易获取银行贷款,这对于贷款市场进行寻租的企业和尚未进行寻租的企业而言,都会产生不利的后果。
(2)对银行的危害。一是银行的信用风险上升。二是银行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上升。
请分析上述案件发生原因提出控制措施。
正确答案
犯罪人因素:1、人生观价值观扭曲。2、法制观念淡薄;3、侥幸心里作崇。
银行因素:1、内控不严,关键环节存在漏洞;2、制衡缺失,“一把手”道德风险加大;3、用人失察,绩效考核存在偏差;3、隐蔽性强,问责查处不严。
反思:1、加强合规文化建设;2、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性;3、增强干部员工廉洁从业的自觉性;4、增强检查监督的严肃性。5、增强考核考察的科学性。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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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例:基本案情:王某在2005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某县支行、某市分行高级业务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9万元。其中,王某曾介绍倪某到该行的两家贷款客户拆借资金,2009年下半年倪某为感谢王某在借款方面的关照,为其出资1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美容院;2010年11月,王某在搬迁新居时,收受钱某现金2万元,并收受另一贷款客户钱某现金2万元。 损失及影响: (1)对企业的危害。企业采取寻租的方式,使自身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于其他竞争者更容易获取银行贷款,这对于贷款市场进行寻租的企业和尚未进行寻租的企业而言,都会产生不利的后果。 (2)对银行的危害。一是银行的信用风险上升。二是银行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上升。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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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例: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 基本案情:2010年9月,公安机关在侦查一宗经济案件时,发现某银行员工李某有挪用银行资金嫌疑,遂对其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李某在1993年至2008年担任某银行基层网点信贷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向存款人开具空白凭证及出具借条等手段,累计从9名客户处吸收存款60余万元不入账;并通过开具虚假存款等方式挪用银行资金近50万元。后经法院审理,依法认定其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挪用资金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罚金2万元。 作案手段:本案中李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先在外地向储户揽储后,欺骗储户称要回网点所在地办理正式存款手续不入账;二是出具空白存款凭证给上门储户,从而吸收存款不入账;三是私下向储户出具借条等凭证代替存单;此外,李某挪用银行资金的方式包括:一是对大额储户开具相同金额的虚假存单,而仅将其中小部分资金入账,其余资金挪作他用;二是将回收的贷款不入账;三是利用职务之便,冒用他人名义立据贷款挪用资金。 损失及影响:对储户而言,其通过银行存款的本意主要在于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并且获得利息收入,而李某通过各种欺骗手段蒙骗储户,将储户本应存入银行的款项不入账而挪作他用的行为,使得储户和银行之间并未发生真实的存款法律关系,储户的资金并没有得到妥善的保管和处置,资金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此外,虽然李某所在银行并没有接到客户的存款,但是李某作为银行员工,在其职权范围内以银行名义向储户吸收存款,构成职务代理,应由所在的银行承担违法行为后果。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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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贷款诈骗案 基本案情:2006年10月至2008年6月,王某某使用虚假房地产权证及其他虚假申贷材料,单独或伙同朱某某在K银行和H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在陈某、周某等其余6名犯罪人员协助下,累计骗取2家银行贷款30笔,共计人民币1002万元。经法院认定,上述犯罪分子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其中,王某某贷款诈骗30起,诈骗数额1002万元,属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42万元;朱某某参与诈骗20起,诈骗数额695万元,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余陈某、周某等6人明知王某某、朱某某使用假证骗取银行贷款而为其帮助,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判处6年至1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作案手段:本案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主要分为四步。第一步,成立公司,“搭建平台”。2005年至2007年期间,王某某分别以本人以及朱某某、陈某、周某名义登记注册四家公司,均由王某某实际控制;第二步,制造假象,“创造条件”。为制造公司业务繁荣、资金流量大的假象,王某某等人通过一系列虚假贸易放大资金流量,密切与银行的业务联系。第三步,提出申请,“出示房产”。王某某、朱某某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为由,以租用房产的信息伪造虚假房产证明提供给银行骗取贷款。第四步,办理登记,“抵押房产”。在办理房产登记时,王某某等人谎称在房产管理部门有熟人,支开或绕开银行相关经办人员,将事先伪造好的房产他项权证提供给银行,满足银行放款条件。 损失及影响:本案中,王某某等犯罪分子使用虚假房地产权证骗取多家银行贷款,案件金额巨大,影响恶劣,银行损失惨重。其中,K银行被骗贷款23笔,金额664万元,H银行被骗贷款7笔,金额338万元。案发前,K银行在向王某某等人追讨贷款未果后,为了掩盖工作失误带来的影响,避免形成案件,竟然与王某某等人商定由该行相关工作人员代为还款或介绍他人借款给王某某还贷,并由王某某出具借据予以认可。经过上述处理后,王某某尚欠K银行22.1万元,虽然表面上该行的损失减少到了最小,但实际上王某某等人并未归还一分钱,只不过是银行将损失进行了转嫁。
(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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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1日后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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