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与人交相胜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天与人各有所能。凡世间万物都有能有不能,故必然的结论便是双方的互相补充。二是天与人各有所胜,双方相互作用。三是天无意识,其胜人不过是自然本性而已;人却是有意识地胜天,自觉改造自然。总起来,天永远按自身固有的特性规律变化,而不干预人事;人却依靠自然提供的条件,运用其特殊的所能治理万物,但又不干预自然变化本身。
天人交相胜、尤其是人胜天在刘禹锡是有条件的,这即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基础的法制的执行情况。如果法大行,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天命就没有流行的市场;法小驰,人道混乱,天命也就乘虚而入;法大驰,人道完全被破坏,一切也就只能取决于天命。历史上所以存在“天预人”和“人胜天”两种情形,原因取决于人,“人道昧”还是“人道明”,是判定天胜人还是人胜天的最后的标准。刘禹锡的理论在后来相当长的时期,都是非常卓越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