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莱是英国经验论的主要代表之一,他继承了洛克的经验论思想,认识到其哲学中所蕴含的内在矛盾,认为如果坚持心外有物的唯物论立场,必将导致怀疑主义和无神论的后果,因此他着重发挥了洛克哲学的主观主义因素,试图从经验论的立场证明上帝的存在。他的论证过程是将可感事物与事物本身看作是一回事,从观念的存在即被感知推及到存在就是被感知,继而区分被感知的观念与感知观念的心灵,从而证明精神实体的存在。
认识的对象是观念,观念不可能离开心灵而独立存在,因此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既然观念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那就意味着一切事物的存在就在于被感知。因为物是观念的集合,对象和感觉是一回事,所以事物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也可以说,存在即被感知。当然,巴克莱的目标是证明上帝的存在。宇宙中有三种存在:第一种只是存在于感知者心中的观念;第二种是可以感知观念的被创造的精神,即我的心灵和其他所有人的心灵;第三种是永恒无限的精神,亦即上帝。任何事物都具有可感性质,所以它们能够被我们所感知,在于这些可感性质是上帝的作品。巴克莱试图从经验论出发证明上帝的存在,我们可以称之为感觉论的唯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