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康德把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从功能上划分清楚之后,他立刻就面临着理性的统一问题。理性是统一的,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是它的两种功能。康德确立了实践理性的“优先地位”:我们不可能让理论理性统治实践理性,因为那样一来就势必毁灭了自由,因此只能由实践理性来统治理论理性。
康德通过使意志的动机与行为的效果“划清界限”的方式来维护道德的纯洁性,但是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的意志可以遵从理性自身的法则行事,这种道德法则与经验无关亦与行为的结果无关,它属于纯粹理性的理想世界,而行为则不可避免地要落入由必然的自然法则所统治的现象世界,这就意味着动机与效果是完全分离的,这一问题要求康德说明理智世界与感觉世界之间的关系,为此他提出了实践理性的“公设”。人类理性由于敬重道德法则而向往一个无条件的对象即“至善”,“公设”就是这个由道德法则而成立的“至善”所必不可少的理论假设。实践理性有三个“公设”,这就是“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仅就道德法则而论,它是无条件的,并不需要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为其基础和前提,但是一涉及到道德法则的实现,那就不是道德法则力所能及的范围了。显然,这是康德哲学二元论性质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