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平衡是社会总供求平衡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平衡研究财政平衡,就财政本身研究财政平衡难以得出全面、正确的结论。
(2)财政平衡是实现社会总供求平衡的一种手段。国民经济整体平衡的目标是社会总供求的大体平衡,财政平衡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局部平衡,因而对社会总供求平衡而言,财政平衡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
(3)财政平衡可以直接调节社会总需求。国民收入决定因素中的消费、储蓄、投资以及进出口属于个人和企业的经济行为,是通过市场实现的,而财政收支属于政府行为,因而财政收支平衡是掌握在政府手中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财政平衡可以直接调节社会总需求,间接调节社会总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