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诗》中,叶燮把创作分成‚在物者‛即创作客体与‚在我者‛即创作主体两个方面。又把创作客体分为理、事、情三个方面,把创作主体分为才、胆、识、力四个要素:‚以在我者四,衡在物者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
(1)理事情‛说是从创作客体言,在三要素之中,‚理‛是事物的本质,事‛是事物的存在,情‛事物的情态。而文章‛即诗歌从根本上说是‚所以表天地万物之情状也‛,它们都是诗歌要表现的对象,即诗的内容。
(2)才胆识力‛说是从创作主体言,在四要素当中,‚识‛是审美判断力;‚才‛是审美表现力;‚胆‛是主体的自信力,它建立在‚识‛的基础上,‚识明而胆张‛,‚因无识,故无胆,使笔墨不能自由‛;‚力‛是‚才‛所依赖的生理心理能量,体现在作品中是作品的生命力。中心意旨就是要确立一个具有艺术独创性的诗歌创作主体,只有有了这样一个独创性主体,才会有诗歌的独创性。从主客体关系上说,才、识、胆、力是表现理、事、情的。这种表现必须要‚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要与表现对象的性质特点相符合。
(简答题)
试述叶燮才、胆、识、力和理、事、情的理论内涵。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