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消费者健康,又要尽量减少经济损失。可分如下四种情况予以处理:
(1)适于食用:品质良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不受限制新鲜出厂。
(2)有条件食用:凡患有一般性传染病、轻度寄生虫病和病理损伤的胴体和脏器,根据病损的性质和程度,经过各种无害化处理后,使其传染性、毒性消失或寄生虫全部死亡者,可以有条件食用。
(3)化制:凡患有严重传染病、寄生虫病、中毒或严重的病理损伤的胴体和脏器,不能在无害化处理后食用者,可炼制工业油或骨肉粉。
(4)销毁:凡患有炭疽、鼻疽、牛瘟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所列的烈性传染病的尸体、胴体和脏器,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危害者,必须在严格的监督下采用深埋、焚烧、湿化等方法予以销毁。
(简答题)
简述宰后检验的处理原则。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