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的解除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的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劳动合同在依法解除时,员工可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但是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劳动法》没有将劳动合同的终止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一种情况。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规定,合同终止,需付经济补偿金。
(简答题)
什么是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各自有哪些特点?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相似试题
(简答题)
企业在何种情况下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判断题)
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多选题)
下列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有()。
(判断题)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6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判断题)
用人单位在员工过错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单选题)
自用工之日起()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判断题)
对劳动者超过一个月拒签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判断题)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单选题)
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